



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
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2020年5月16日,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根据《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和技术专家组成了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和报告,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祖寺村。建设内容为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以聚丙烯颗粒为原料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于2019年9月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28日取得大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大环审【2019】-1011)。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28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已建成的4台注塑机、2台粉碎机、1台挤出机生产设备及其环保设施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按照阶段性验收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综上,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台光离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主要设备设置于车间内厂房隔声等措施。综上,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是可行的,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利用,边角料粉碎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重新使用。生活垃圾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设置了规范采样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情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一)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综上,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去除率不达标,不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去除率要求,故加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检控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值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为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利用,边角料粉碎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重新使用。生活垃圾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该企业实测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50t/a。(环评批复量:化学需氧
量0t/a,氨氮0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92t/a)。
五、验收结论
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个纺织用线轴、30万个包装角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阶段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0年5月17日—2020年6月17日
举报电话:0316—5573057
公示地点: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大城县祖寺展鹏塑料制品厂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