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12月7日,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根据《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位于任丘市经济开发区石化路北侧,中建七局东侧。建设精密模具扩建项目,包括生产车间、附属用房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16日取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对《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任环表字[2019]73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扩建项目,按照项目“三同时”一览表进行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工程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磨床用水、抛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及粉尘。
本项目精冲产品喷砂工序、搓丝板喷砂工序、切边模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主模箱式炉回火工序、切边模箱式回火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4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及磨床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为冲床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精冲产品工艺、主模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料屑,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主模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喷砂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抛光工序产生的废磨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废机油、废切削液,为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贮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磨床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
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设置了规范采样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水
本项目磨床用水、抛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排放限值,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值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精冲产品工艺、主模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料屑,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主模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搓丝板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喷砂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统一收集后外售;
精冲产品工艺、切边模产品工艺抛光工序产生的废磨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废机油、废切削液,为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贮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磨床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
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9年12月8日—2020年1月8日
举报电话:0317-6721316
公示地点: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任丘市华超标准件模具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8日